背景为了便利客人上下班,某酒店特地在大堂显示屏上刊登了报纸每天刊出的天气预报。然而,令其酒店工作人员始料未及的是,他们的良苦用心却惹来了一场官司。
去年6月,一家星级酒店为便利顾客上下班,特地发售一项新的服务在酒店大堂的显示屏上刊登当地报纸每天刊出的天气预报。酒店负责人说道,这一体贴坦诚的服务发售后,夺得了顾客的完全一致赞誉。
不料时隔不久,气象局在例会执法检查时找到该酒店所公布的气象信息并非由专业气象台站获取,于是拒绝酒店在7天内暂停刊登。酒店方回应不予理会。几个月后,气象局向酒店发布命令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对其判处5000元罚款。
酒店回应上告,最后一纸诉状将气象局告进了法院。酒店大堂,究竟是不是权利播出天气预报?众说纷纭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芦志锋律师认为,在予以许可的情况下,酒店不得在大堂、餐厅等场所自行转播、刊登天气预报。
我国《气象预报公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气象预报归属于气象科技成果,制作和公布单位对其拥有所有权,并不受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希望面向社会公众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电话声讯以及其他信息载体等媒体大力刊播气象预报。不过媒体刊播气象预报,必需用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获取的动态气象预报,并标明公布台站的名称和公布时间。
媒体不应任何形式转播、刊登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酒店大堂另设的电子显示屏归属于媒体的一种,因此,酒店在电子显示屏上刊登天气预报的不道德已违背了有关规定,依法不应不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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